職業康復服務
名額
服務名額210名,其中45名為輔助就業名額。全年平均每月收錄名額為223名。
服務對象
十五歲或以上輕中度弱智人士及精神病康復者。
收錄條件
- 經臨床心理學家評估其智商為輕度或中度人士。
- 精神病康復者。
- 具基本自我照顧能力。
- 無傳染病或嚴重傷殘。
- 穩定之精神與情緒狀態,無嚴重暴力行為。
- 成功通過工作能力測試,於督導下願意接受指派之工作。
- 須自行安排往返中心之交通。
基本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五 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 星期六因應服務需要作彈性的時間安排
訓練津貼及獎勵金
按受訓情況與出席表現領取訓練津貼及由社會福利署釐定之獎勵金發放。
費用
費用包括活動費等,按本局政策收取。
午膳飯盒由外判飯盒供應商提供,學員按供應商成功競投的報價金額繳付。
申請手續
經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CRSRehab) 輪候服務﹔輔助就業服務可自行申請,惟沒有在中央轉介系統 (CRSRehab) 輪候服務。
終止服務
服務申請人╱使用者若未能符合收容條件,局方或服務申請人╱使用者均可提出拒收╱放棄申請╱終止服務,惟須預早通知對方並辦妥有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