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日期
1991年10月
服務宗旨及目標
- 為中度至嚴重智障人士提供住宿及個人照顧服務。
- 為中度至嚴重智障人士提供日常生活技能訓練,提升自我照顧能力。
- 為家人提供輔導,以紓緩家人照顧壓力。
- 按需要轉介合適的服務。
服務對象
15歲或以上符合使用日間活動中心暨宿舍服務的中度至嚴重弱智人士。
服務對象、服務名額及收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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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至嚴重弱智人士宿舍
及
日間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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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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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或以上中度及嚴重弱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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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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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活動中心及宿舍: 212位
日間活動中心: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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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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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傳染病、暴力或嚴重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行為。
- 未能達到職業訓練或庇護工場要求,但具備接受訓練的潛力。
- 無須長期卧床者或接受療養人士。
- 身體和精神狀況均適合過群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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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收費
- 服務使用者每月需繳付由社會福利署釐定之膳宿費。
- 其餘費用,例如代購日用品、冷氣費、活動費等按本局政策收取。
- 日間/住宿暫顧服務收費由社會福利署釐定。
申請手續及程序
- 只接受由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的個案。
- 經中心社工人員安排面見、評核及收錄。
位置及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