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用日期
 
 
1991年10月
服務宗旨及目標
 
  - 為中度至嚴重智障人士提供住宿及個人照顧服務。
 
  - 為中度至嚴重智障人士提供日常生活技能訓練,提升自我照顧能力。
 
  - 為家人提供輔導,以紓緩家人照顧壓力。
 
  - 按需要轉介合適的服務。
 
  
服務對象
15歲或以上符合使用日間活動中心暨宿舍服務的中度至嚴重弱智人士。 
服務對象、服務名額及收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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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度至嚴重弱智人士宿舍 
      及 
      日間活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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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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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歲或以上中度及嚴重弱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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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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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間活動中心及宿舍:  212位 
      日間活動中心: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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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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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傳染病、暴力或嚴重自我傷害或傷害他人行為。
 
        - 未能達到職業訓練或庇護工場要求,但具備接受訓練的潛力。
 
        - 無須長期卧床者或接受療養人士。
 
        - 身體和精神狀況均適合過群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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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收費
  - 服務使用者每月需繳付由社會福利署釐定之膳宿費。
 
  - 其餘費用,例如代購日用品、冷氣費、活動費等按本局政策收取。
 
  - 日間/住宿暫顧服務收費由社會福利署釐定。
 
申請手續及程序
  - 只接受由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轉介的個案。
 
  - 經中心社工人員安排面見、評核及收錄。
 
位置及設施